濮阳市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工作现场会在濮阳县召开

(发布于:2023-05-24 17:00)

为推动基层法治建设晋位升级,打通全面依法治国“最后一公里”,5月23日上午,濮阳市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工作现场会在濮阳县召开。中共濮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宏峰,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林青,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世江,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鑫蕊出席会议。中共濮阳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副主任刘锐,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郝胜锋,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袁纪彬陪同。全市五县四区司法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法治工作分管副职、市司法局部分法治建设工作科室负责同志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

期间,全体人员到濮阳县城关镇法治建设工作阵地、中共濮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了现场观摩,通过面对面交流、查阅工作资料等形式,详细了解了城关镇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推进情况,交流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及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实体化运行情况。

现场观摩后召开基层法治建设专题会议,会议由王鑫蕊同志主持。会上,郝胜锋同志代表县委、县政府致辞,表示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交流互鉴,努力探索基层法治建设的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努力提高我县法治建设工作的整体水平。

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刘世江同志就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提出具体意见,林青同志就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详细部署。

李宏峰同志对濮阳县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他指出,我县在法治建设方面,谋划深入、推进有力,工作开展有思路、有成效、有亮点,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并就全市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强调:一要肯定成绩,凝聚共识。过去的一年,大家履职尽责,强化创新,全市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成效显著,大家要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我市法治建设贡献力量。二要统筹推进,改革创新。司法行政机关,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政法机关,更是承担着重要职能的政府组成部门。要鲜明树立“大司法行政”的理念,用好“三个平台”,以理念更新引领和保障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要强化法治建设统筹,健全基层法治建设体系,突出重点任务,提升法治建设工作实效,发挥立法引领作用,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拓展“法律七进”,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纵深发展。要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省“一规划两方案”及我市“一规划四方案”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三项重点工作取得实效。三要健全制度,强化保障。要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坚持抓住关键“少数”,切实抓好组织建设和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把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全面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确保建立一支“五个过硬”的基层法治队伍。

刘锐同志表示,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濮阳县将以此次现场会为契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基层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以督察整改工作为抓手,为基层法治建设增砖添瓦,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濮阳绚丽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主办: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